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4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07-29 09:28:1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4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300-05879二、项目名称:鞍山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地震救援装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辽宁弘宇发展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南1-1-260号、261号被投诉人1: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26号西院四、基本情况2024年5月31日,采购人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鞍山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地震救援装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300-05879包号:001,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6月4日,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以下所称“招标文件”均指2024年6月4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2024年6月21日,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沈阳睿盾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6月11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2024年6月18日,被投诉人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7月8日,投诉人向我局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4年7月12日,我局向被投诉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7月17日,被投诉人、相关供应商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相关供应商未就投诉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答复。采购代理机构未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2024年7月18日,我局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并邀请相关专业3名专家参加会议。投诉事项1:设置的商务条款与履行合同无关。2:设置的商务条款与履行合同无关。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局认为:全部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无鞍山市财政局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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